认定条件: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相适应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等 9 个条件。
技术评审阶段
资质认定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或远程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将技术评审时间告知申请人。评审组按照相关评审准则要求,对申请机构的管理体系、人员、设备、环境、检测能力等进行审查和评价,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
法律地位
一般应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为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账目和独立核算。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管理者应由其法人单位的行政领导成员担任。
现场评审准备
组建评审组:发证部门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制定现场评审计划,指定评审组长,选配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必要时可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参加。
通知申请单位:现场评审的日期应当于受理申请后二个月之内安排,并提前通知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