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登录CNAS 网站“实验室 / 检验机构认可业务请” 系统填写认可申请(CNAS - AL01、CNAS - AL02),并按申请书中的要求提供其他申请资料。具体材料包括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报告等。
文件评审:CNAS 秘书处受理申请后,将安排评审组长对实验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评审组长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时,CNAS 秘书处或评审组长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实验室进行纠正。评审组长审查后会根据情况提出实施预评审、实施现场评审、暂缓实施现场评审或不实施现场评审等建议。
整改验收:对于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实验室要及时进行纠正,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一般情况下,CNAS 要求实验室实施整改的期限是 2 个月,但对于监督评审(含监督 + 扩项评审)和复评审(含复评 + 扩项评审)时涉及技术能力的不符合,要求在 1 个月内完成整改。部分情况下,评审组会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进行现场验证。
能力验证材料:证明满足 CNAS - 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材料,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实验室初次申请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 1 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申请认可之日前 3 年内参加的能力验证有效)。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相关材料:如仪器设备台帐、校准证书、标准物质清单与记录等,确保仪器设备的测量溯源性满足 CNAS 相关要求。